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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南方國家堅定推進國際關系法治化——

共同創造奉行法治、公平正義的未來(權威論壇)

2025年11月05日09: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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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印度尼西亞萬隆的亞非團結紀念碑。
  李志全攝(影像中國)

  位於上海的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總部大樓內景。
  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供圖

  2025年上海合作組織天津峰會主會場外景。
  本報記者 李欣怡攝

  世貿組織第十二屆“中國項目”圓桌會高層論壇現場。
  世界貿易組織供圖(新華社發)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九次締約方大會期間,工作人員向參加“生態文明與美麗中國實踐”主題邊會的嘉賓介紹情況。
  新華社記者 孟 菁攝

  位於中國香港的國際調解院總部外景。
  施 覺攝(影像中國)

  聯合國成立80年來,搭建了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框架,為全球南方國家爭取主權獨立和群體性崛起創造了有利條件,全球南方國家也為維護和發展國際法作出了重要貢獻。當前,世界進入動蕩變革期,全球南方國家堅定維護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主動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進國際關系法治化,推動全球治理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本期特邀5位國際法領域專家,就全球南方國家對國際法治的貢獻及如何進一步推動完善國際法治進行探討。

  

  鄭若驊(國際調解院秘書長、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聯席主席)

  柳華文(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

  奧利維耶羅·迪利貝托(意大利羅馬大學法學院院長)

  司芙蘭(阿根廷拉普拉塔國立大學中國研究中心主任)

  安德烈·托馬斯豪森(南非大學國際法榮譽教授、南非國際問題專家)

  

  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創立后,國際法體系經歷了從少數國家主導到多元共治的深刻變革

  鄭若驊:二戰結束后,以聯合國為核心、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為世界總體保持和平、實現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國際法體系經歷了從少數國家主導到多元共治的深刻變革,發展中國家從規則的被動接受者逐漸轉變為規則的共同制定者。通過集體行動和創新實踐,發展中國家推動了一系列國際法原則和規則的發展,使國際秩序更加公正合理。

  1955年在印度尼西亞舉行的萬隆會議通過了體現發展中國家共同訴求的十項原則。會議后,亞洲—非洲法律協商組織成立,積極參與國際法體系的建設和國際規則的制定,這是發展中國家群體性崛起邁出的重要一步。此后,77國集團、不結盟運動、金磚國家合作機制等多邊合作框架,進一步增強了發展中國家的國際立法能力。

  安德烈·托馬斯豪森:發展中國家作為集體力量參與國際立法,源自二戰后的去殖民化運動。亞非拉等地區國家積極爭取國家獨立與民族解放,參與國際法體系的建立與完善。1960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強調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的自決權,並要求殖民統治立即結束。1986年生效的《非洲人權和民族權憲章》強調人權的普遍性與發展權的重要性,強調國家既負有人權保護義務,也應促進集體發展。這拓展了國際人權法的范疇,體現發展中國家在豐富人權理念上的貢獻。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確立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反映出發展中國家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的訴求,即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同時保障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權,使處於不同發展水平的國家在承擔氣候變化治理的責任時分工更加公正合理。

  柳華文:發展中國家的興起推動了二戰后國際法的量變與質變,在遵循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的前提下,通過集體行動將主權平等、安全、發展等訴求轉化為國際法體系中的內容。1974年聯合國大會相繼通過《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宣言》和《各國經濟權利與義務憲章》,提出主權平等、自然資源永久主權等原則,主張彌合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經濟發展差異,表明發展中國家已經開始為完善國際秩序而展開行動。歷時9年談判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發展中國家深度參與國際立法、實現制度創新的典范,公約中出現的“200海裡專屬經濟區”“內陸國出入海洋的權利和過境自由”等內容,都體現了發展中國家在國際法制定上的創新與話語權的提升。

  奧利維耶羅·迪利貝托:以聯合國為核心、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體現了全球各種力量的平衡,然而大部分國際法的基礎構建於數十年前,在當前全球不確定性增加的背景下面臨困境。設計新的國際法框架和內容十分必要,這需要人們對當前的困境進行反思,並以符合當下形勢的理念作為指導。地緣政治、公共衛生、氣候變化等全球性問題也讓我們認識到,人類未來的出路只能是合作發展,隻有通過合作才能克服重重困難,法律是維護和平與發展的強大武器。中國始終致力於以法律維護自身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利益,主張各國超越制度分歧,摒棄零和博弈思維,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對國際法的創新與發展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中國參與塑造“發展中國家國際法”,使其更具特色、吸引力和影響力

  鄭若驊:中國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一道,積極促進和塑造“發展中國家國際法”,使其更具特色、吸引力和影響力。上世紀50年代,中國與印度、緬甸正式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對國際法基本原則的重要發展和貢獻。當前,面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國倡導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國際法和國際關系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近年來,中國成功斡旋沙特與伊朗復交、促成巴勒斯坦14個派別共同簽署《關於結束分裂加強巴勒斯坦民族團結的北京宣言》,推動通過對話解決分歧,為國際社會提供了化解矛盾的示范。今年,中國會同30余個國家在香港成立國際調解院。這一由發展中國家引領的爭端解決制度創新,彌補了傳統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的局限性,吸引包括發達國家在內的更多國家關注。

  司芙蘭:在聯合國框架下,中國提出並推進了一系列凝聚發展中國家力量的倡議和決議,積極承擔創新國際法體系的責任。中國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出“在人權領域促進合作共贏”決議並獲得通過,主張通過建設性對話解決人權問題,契合國際社會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對公平、包容的人權治理的期待。中國推動通過此類決議,旨在提升發展中國家在人權領域的話語權,推動全球人權治理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中國還通過提供法律援助、培訓法律人才等方式,幫助其他發展中國家加強能力建設,共同維護國際公平正義。

  奧利維耶羅·迪利貝托:在全球治理層面,中國參與和牽頭的一系列新型國際組織或合作機制應運而生,例如上海合作組織、金磚國家合作機制等。它們尋求實現全球力量的再平衡,推動國際規則更好地反映發展中國家普遍訴求和共同利益。中國提供共建“一帶一路”倡議等國際公共產品,推動相關國家跨境鐵路、公路、港口、能源管道等基礎設施的建設,解決發展中國家基礎設施發展不均衡的問題,呼應了發展中國家提出的“發展權”概念。中國推動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發展促人權決議,呼吁各國全面落實聯合國《發展權利宣言》,構建全球發展伙伴關系,消除發展的障礙,讓發展中國家實現更好發展。

  安德烈·托馬斯豪森:作為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積極參與國際法領域的規則制定與解釋,展現出通過團結廣大發展中國家,共同塑造公平、包容、可持續國際規則體系的努力。中國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主張新倡議與聯合國倡導的多邊主義等原則高度契合,“共商共建共享”“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等理念被多次寫入聯合國文件,獲得各國積極響應,不斷轉化為國際共識。

  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中,中國既堅持遵守規則,又強調公平適用,不僅運用世貿組織法律條款維護自身權益,還為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了可借鑒的策略與經驗,推動發展中國家在國際法解讀方面的能力建設。作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的重要締約方,中國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認為發達國家應承擔歷史責任與資金、技術義務,確保全球氣候法體系兼顧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與脫貧需求。這不僅使“氣候正義”成為國際法話語的重要組成部分,更維護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制度性權益。

  全球南方國家加強團結,確保國際法成為維護公平正義的工具

  奧利維耶羅·迪利貝托:盡管發展中國家有諸多創新和貢獻,但國際法仍主要由發達國家主導建立,國際規則制定和解釋權長期被少數西方大國壟斷,發展中國家代表比例偏低,導致判決的多元性和公正性受到影響。在具體的國際訴訟與談判等過程中,發展中國家經常面臨信息不對稱和專業能力不足等問題,需要加強團結,增強對國際規則制定的影響力,並通過機制對話、平台建設和集體行動,推動形成更加包容、公平的國際法律秩序,確保國際法真正成為維護國際公平正義的工具。

  全球科技公司正處在快速擴張中,廣大發展中國家非常關注本國數據主權、數據安全。針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等最新科技領域,中國政府出台管理措施,為其他國家提供了有益借鑒。中方提出《全球數據安全倡議》《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議》等,與許多發展中國家在數據安全治理方面的訴求相契合。2024年,第七十八屆聯合國大會協商一致通過中國主提的加強人工智能能力建設國際合作決議,140多國參加決議聯署﹔2025年,金磚國家領導人第十七次會晤通過《金磚國家領導人關於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聲明》。這些都是全球南方國家在該領域達成的最新共識。

  司芙蘭:中國參與的多個多邊合作機制,為全球南方國家推動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秩序提供了有效框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天津宣言》明確提出,支持改革國際金融機構,以增強發展中國家在國際金融機構管理部門的代表性和發言權。《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中拉合作論壇、中非合作論壇等多邊合作機制,都將發展中國家的訴求納入發展進程,在促進國際法進步、為國際法治注入強勁動力的同時,也以主權平等、提升發展中國家發言權為核心,為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秩序提供了示范。

  安德烈·托馬斯豪森:中國在長期參與多邊機制中形成了兼具務實性與戰略性的法治路徑:既遵守既有國際規則,又通過積極參與談判、提出倡議、解釋規則,推動國際體系更具包容性與公平性。在法律能力建設方面,非洲國家希望中國擴大法律人才培訓,幫助非洲國家在國際談判與爭端解決中增強專業能力。在數字貿易、氣候治理、知識產權與全球公共衛生等新興議題上,非洲國家期盼中國在規則制定中發揮引領作用,確保新規則不會重現“南北不平等”現象。

  柳華文:中國與全球南方國家應積極推動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的豐富與發展,充實現有爭端解決途徑。在網絡空間、外空、人工智能、深海極地等方面,中國同其他全球南方國家需要加強技術層面的研究、發展與實踐,積極參與新興領域國際規則的形成。中國可以會同其他全球南方國家加強國際法領域的人才培養和學術交流,打破西方在國際法理論和話語體系上的長期壟斷,從全球南方國家的歷史文化與發展實踐中汲取智慧,構建一套能夠反映自身立場和價值觀的國際法話語,進一步形成並推動“發展中國家國際法”的理念和體系。

  從在萬隆會議上播下種子,到在當今全球治理舞台上茁壯成長,全球南方國家已經証明,它們是推動國際法朝著更公平、更正義、更包容方向發展的關鍵力量。未來的國際法治秩序,必將深深烙上全球南方國家的印記。

  (本報記者張博嵐、王驍波、謝亞宏、戴楷然採訪整理)

  《 人民日報 》( 2025年11月05日 17 版)

(責編:任佳暉、彭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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